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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二章 袍泽

    夕阳西坠,古道苍茫。

    眼看就到夜晚了,风却还没有要停的迹象。

    荒郊野外,某个不知名的破庙。一个扎着马尾的青年慵懒地靠在被白蚁啃噬的千疮百孔的木桩上,百无聊赖的把玩匕首。

    那是一把造型很奇特的匕首。不似市面上一般的匕首,青年手中的这把短刃要比市面上最短的‘七星刀’还要短上一寸之余,通体笔直,唯有刀头呈钩状弧度。仿佛猛兽尖锐的牙齿。

    虽然短,但绝不影响它的锋利,流线型的设计能让它轻而易举刺透弓箭都射不穿的藤甲,至于人的咽喉这种脆弱部位,只需要轻轻一抹,立刻就会被薄纸一样划开。

    最让白鹤满意的是,这把匕首是单刃的,内侧有一段细小的波浪形锯齿,用于切割木头之类的硬物最方便不过。

    与其说,这是一件兵器,不如说是一件艺术品。就像古玩书画一样,更多的时候是用来欣赏把玩的,而非作战。

    而在白鹤看来,什么价值连城的古董,千金难求的书画,都远远比不上他手里的这把‘白雪’。

    不仅仅是单纯的喜欢,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,这把匕首是皇帝陛下亲自赐给他,或者说是锦衣卫的。

    执君之剑,为君分忧。他们就是皇帝陛下,是这个国家的一把利剑。

    一切和皇帝,和这个国家作对的人,都是他们的敌人。对待敌人,只有一个选择,那就是送他们去下地狱。

    皇帝的话犹在耳边,白雪仿佛一个精灵,在他的指间跳跃旋转,最后被他稳稳地握在了手中,用大拇指轻轻摩挲着握柄上刻着的‘白鹤’二字,白鹤感觉很舒服。

    他不明白这种感觉究竟是什么,所以只能用舒服这个词来形容,但是当他看到身边这些和他一起风里来,雨里去,早已将命融在一起的兄弟时,他不会感到寂寞,更不会畏惧。

    “你他娘的,又在发癔症了?”正在白鹤出神的时候,一个满脸胡茬的汉子走过来拍了他一巴掌。

    白鹤笑了笑,没有说话。那汉子坐在白鹤跟前,看着他手里的白雪,眸中不由露出了几分艳羡“兄弟几个,就属你这把保养的最好,哥哥的弄丢了,把你的借哥哥我玩两天。”

    白鹤下意识地想拒绝,可是当他看到汉子右手那空荡荡的袖管时,就深深将拒绝的话给咽了回去。

    老痞子本来也是有一把的。三天前,他们的据点被人发现,弥勒教那帮妖人纠集了数百人围攻,为了掩护其他人撤退,老痞子带了两个兄弟负责将他们引开。

    最后,那两个兄弟一个战死,一个被俘,老痞子也折了一只胳膊,他的匕首在混乱中不小心丢失了。

    “嘿,你小子!”老痞子看他极不情愿地将匕首递过来,不由笑骂了一声。

    他接过匕首,耍了几下,随后在右边的空袖子上擦拭完盯着锋利的刃口道了声“好宝贝,好兄弟!只可惜啊,没了右手,左手使起来,总觉得没那么顺手,看来,老子以后得好好练练左手刀了。”

    “听说陛下前些天,巡查北府军的时候,将身上的佩剑赏赐給一个校尉了,好像是叫什么,蒋成”一个黑脸汉子从后面凑了上来,瓮声瓮气道。

    他的手里提着两只老鼠。这是他今晚的晚餐。

    老痞子叹了口气“是啊,要是我也能得到陛下亲自赏赐的一把剑,就是现在让我死了,我也愿意啊。”

    黑脸汉子嘿嘿一笑,坐到白鹤老痞子两人的对面道:“别说陛下随身佩戴的宝剑了,就是一根烧火棍,只要是陛下给的,那也成。”

    “谁说不是呢?来,给老子也来一只,睡了整整三天,早就饥肠辘辘了,现在正好饱餐一顿,我看就那只了,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