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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 画鸟点睛

生了什么改变,而是颜色不同!

    金乌通体都是由朱砂配成的墨画成的,但它的眼睛却是用纯粹的墨汁画的,实际上,这两种颜色如果不仔细看,根本看不出什么区别,就算有人发现什么蛛丝马迹,那也只会认为是墨调的太浓的缘故。

    但要是放在烛灯下仔细观看,就能发现不同,混合着朱砂的墨,与纯粹的墨所反射的光泽是不一样的。

    “没错,眼睛并没有用朱砂混合的墨。”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,刘邦特意往手指上沾水,抹了抹金乌的身体,还有眼睛,结果发现,从金乌身体上抹下来的墨有明显的红色物,而从眼睛上摸下来的,只是黑色。

    这又是什么意思呢?

    金乌是神鸟,淋阳浴火,尤其是它的眼睛,卫青说过,三足金乌的眼睛是太阳的精华,四季不熄,昼夜不灭,是天底下至阳之物,是一切邪魅的克星,所以三足金乌又有辟邪之功效。

    “都说画龙需点睛,你不用朱砂画金乌之眼,非要用墨来涂,这不是说——这只金乌是瞎子吗?”

    刘邦嘴角微微翘起,暗骂道:“老东西,费这么大的劲,就是问我准备好了没有,老狐狸就是老狐狸,做什么事都是一箭双雕,甚至好几雕,不仅考验我的观察力,还考验我的耐心,这样滴水不漏的如果真和你结盟,扳倒太后,凭我还怎么跟你斗”

    他现在已经百分之百确定,霍政所谋甚大,这么费尽心力如果不是那种只效忠皇帝的脑残粉,就是想要获得很大的利益。

    因为用这种方式表明心迹,就说明他真的打算站在刘邦一边,不过很明显,霍政绝对不是他的脑残粉,那便只有后一种可能性了。

    “但我能拒绝吗?”刘邦问自己,问完他就苦笑一声,答案依旧很明显——不能,自己想要获得自由,想做一个真正的皇帝,就必须要扳倒太后,而要扳倒太后,他唯一的选择就是和霍政合作。

    这就是阳谋啊。

    厉害,实在是厉害,刘邦叹了口气,将脑海中的思绪抛出脑外“多想无益,走一步,算一步吧。”

    他将画卷收起来,随意扔在那堆礼物当中,然后磨砚提笔,在宣纸上画了一只大大的鸟。

    这鸟画的很是磕碜,虽然有三个爪子,但看起来很像一只没毛的麻雀,不过,不要紧,长的丑与不丑,都是次要的,只要突出表现鸟的眼睛就行,为了达到这个目的,刘邦还特意给它加上了眼睫毛。

    “嗯,不错,那句话咋说来着——真叫一个栩栩如生,入木三分,尤其是眼睛,龙画上眼睛就会飞走,如今我这只鸟该不会半夜也飞走吧?”画完之后,刘邦很满意地赞叹道。

    他吹干墨迹,小心地将纸卷好,心里想的不是霍政看到这份回礼的表情,而是前世的一个故事。

    不鸣则已,一鸣惊人。

    这个故事,基本上念过几天书的都知道,楚王不理朝政,社稷摇摇欲坠,有一个人为了拯救国家就问楚庄王说:“大王啊,山上有一只鸟,已经逗留三年了,不叫也不飞,你可知道那是什么鸟吗?”

    心灵聪慧的楚王笑着说:“我知道,那只鸟虽然三年不飞,但如果飞,就会冲破云霄,不叫则罢,一旦开口,他就会让世人为之震惊。”

    最终楚王这只鸟,果然像他说的那样做了,励精图治,问鼎天下,成就了千秋霸业,名垂青史。

    霍政送鸟图,未必没有这个意思,虽然他还不知道,在这个世界,还有没有楚王那只鸟。

    “楚王沉默了三年才准备起飞,我来这里不到一个月,就露出了獠牙,这样是不是有些太着急了”